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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

(通讯员:金立功杨帆)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,创建和维护整洁、优美的环境,大队于2018年3月22日邀请高新区大队法制室主任潘永宽至大队开展业务培训,对《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进行深度解读,大队全员参加了本次培训活动。

《条例》是2018年1月1日起施行,也是连云港首部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。潘主任不仅对条例进行了系统的讲解,每一章节每一个条款结合案例事实展开具体分析,还总结了《条例》的7个亮点:1、科学确定适用范围;2、合理划分责任区;3、严禁随意给马路“开膛破肚”;4、逐步清除背街小巷“蜘蛛网”;5、全力打造清洁美丽海岸;6、坚决整治城市“牛皮癣”;7、禁止商家擅自沿路牙石设置实体坡道。《条例》的制定出台,标志着全市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纳入了规范化、法制化的轨道,开启了城市管理有法可依的新篇章,必将提升连云港城市管理水平,对依法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,加快打造“干净、方便、顺畅”连云港产生重要而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
通过学习,队员们受益良多,执法水平和职业素养显著提高。下一步,大队将会继续邀请相关专家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,采取“请进来、走出去”等丰富多彩的方式来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、业务工作水平、岗位职责履行能力,进一步加强规范化队伍建设,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,提升新区城管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。